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涑水記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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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一一
傅求曰:皇祐二年,詔陝西揀閱諸軍及新保捷,年五十以上,若短小不及格四指者,皆免為民。議者紛然,以為邊事未可知,不宜減兵。又雲,停卒一旦失衣糧,歸鄉閭間,必相聚為資賊。緣邊諸將急之尤甚。是時文公執政,龐公為樞密使,固執行之不疑。是歲陝西所免新保捷凡三萬五千餘人,皆歡呼返其家。其未免者尚五萬餘人,皆悲涕悵已不得去曰:陝西緣邊計一歲費七十貫錢養一保捷,是歲邊費凡減二百四十五萬貫,陝西之民由是稍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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