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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一(1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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楚熊渠子夜行見寢石,以為伏虎,彎弓射之。沒金,鎩羽。下視,知其石也。因複射之,矢摧,無跡。漢世複有李廣,為右北平太守,射虎,得石,亦如之。劉向曰:「誠之至也,而金石為之開,況於人乎!夫唱而不和,動而不隨,中必有不全者也。夫不降席而匡天下者,求之己也。」 楚王游于苑,白猿在焉;王令善射者射之,矢數發,猿搏矢而笑;乃命由基,由基撫弓,猿即抱木而號。及六國時,更羸謂魏王曰:「臣能為虛發而下鳥。」魏王曰:「然則射可至於此乎?」羸曰:「可。」有頃聞雁從東方來,更羸虛發而鳥下焉。 齊景公渡于江、沅之河,黿銜左驂,沒之。眾皆驚惕;古冶子於是拔劍從之,邪行五裡,逆行三裡,至於砥柱之下,殺之,乃黿也,左手持黿頭,右手拔左驂,燕躍鵠踴而出,仰天大呼,水為逆流三百步。觀者皆以為河伯也。 楚幹將莫邪為楚王作劍,三年乃成,王怒,欲殺之。劉有雌雄,其妻重身,當產,夫語妻曰:「吾為王作劍,三年乃成;王怒,往,必殺我。汝若生子,是男,大,告之曰:『出戶,望南山,松生石上,劍在其背。』」於是即將雌劍往見楚王。王大怒,使相之,劍有二一雄,一雌,雌來,雄不來。王怒,即殺之。莫邪子名赤,比後壯,乃問其母曰:「吾父所在?」母曰:「汝父為楚王作劍,三年乃成,王怒,殺之。去時囑我:『語汝子:出戶,往南山,松生石上,劍在其背。』」於是子出戶,南望,不見有山,但睹堂前松柱下石砥之上,即以斧破其背,得劍。日夜思欲報楚王。王夢見一兒,眉間廣尺,言欲報讎。王即購之千金。兒聞之,亡去,入山,行歌。客有逢者。謂:「子年少。何哭之甚悲耶:」曰:「吾幹將莫邪子也。楚王殺吾父,吾欲報之。」客曰:「聞王購子頭千金,將子頭與劍來,為子報之。」兒曰:「幸甚。」即自刎,兩手捧頭及劍奉之,立僵。」客曰:「不負子也。」於是屍乃僕。客持頭往見楚王,王大喜。客曰:「此乃勇士頭也。當于湯鑊煮之。」王如其言。煮頭三日,三夕,不爛。頭踔出湯中,躓目大怒。客曰:「此兒頭不爛,願王自往臨視之,是必爛也。」王即臨之。客以劍擬王,王頭隨墮湯中;客亦自擬己頭,頭複墮湯中。三首俱爛,不可識別。乃分其湯肉葬之。故通名三王墓。今在汝南北宜春縣界。 漢武時,蒼梧賈雍為豫章太守,有神術,出界討賊,為賊所殺,失頭,上馬回營中,鹹走來視雍。雍胸中語曰:「戰不利,為賊所傷。諸君視有頭佳乎?無頭佳乎?」吏涕泣曰:「有頭佳。」雍曰:「不然。無頭亦佳。」言畢,遂死。 渤海太守史良姊,一女子,許嫁而不果,良怒,殺之,斷其頭而歸,投於灶下。曰「當令火葬。」頭語曰:「使君我相從,何圖當爾。」後夢見曰:「還君物。」覺而得昔所與香纓金釵之屬。 周靈王時,萇弘見殺,蜀人因藏其血,三年,乃化而為碧。 漢武帝東游,未出函谷關,有物當道,身長數丈,其狀象牛,青眼而曜睛,四足,入土,動而不徙。百官驚駭。東方朔乃請以酒灌之。灌之數十斛,而物消。帝問其故。答曰:「此名為患憂氣之所生也。此必是秦之獄地,不然,則罪人徒作之所聚。夫酒忘憂,故能消之也。」帝曰:「籲!博物之士,至於此乎!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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