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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歆當公


  平原華歆,字子魚。為諸生時,常宿人門外。主人婦夜產。有頃,兩吏來詣其門,便相向辟易,欲退,卻相謂曰:「公在此。」因踟躕良久。一吏曰:「籍當定,奈何得住?」乃前向子魚拜,相將入。

  出,並行共語曰:「當與幾歲?」一人雲:「當與三歲。」天明,子魚去。後欲驗其事,至三歲,故往視兒消息,果三歲已死。乃自喜曰:「我固當公。」後果為太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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