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石林燕語 | 上頁 下頁
三四四


  杜祁公居官清介,每請俸必過初五。家人有前期誤請者,公怒,即以付有司劾治,尹師魯公所知也。

  余在潁川士人家,嘗見師魯得罪後謝公書,親引此事雲:以某自視,雖若無愧,以公觀之,則安得為無罪。師魯蓋坐擅貸官錢,為部吏償債。當時有惡之者,遂論以贓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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