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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三九


  國朝親王皆服金帶。元豐中官制行,上欲寵嘉、岐二王,乃詔賜方團玉帶,著為朝儀。

  先是乘輿玉帶皆排方,故以方團別之。二王力辭,乞寶藏於家而不服用。不許,乃請加佩金魚,遂詔以玉魚賜之。親王玉帶佩玉魚,自此始。故事,玉帶皆不許施於公服。然熙寧中收復熙河,百官班賀,神宗特解所系帶賜王荊公,且使服以入賀。

  荊公力辭,久之不從,上待服而後進班。不得已受詔,次日即釋去。大觀中收復青唐,以熙河故事,複賜蔡魯公,而用排方。時公已進太師,上以為三師禮當異,特許施於公服。公辭,乃乞琢為方團,既又以為未安。或誦韓退之詩,有「玉帶懸金魚」之語,告公請因加佩金魚。

  自是何伯通、鄭達夫、王將明、蔡居安、童貫,非三師而以恩特賜者,又五人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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