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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九六


  自官制行,以給事中、中書舍人為兩省屬官,皆得預聞兩省之事。

  初,舍人既沿舊制,差除有未審當,皆得直封還詞頭;而給事中有所駁正,則先使詣執政,稟議有異同,然後繳奏以聞。韓儀公為給事中,建言兩省事體均一,不應一得直行,一須稟議,遂詔如舍人。

  然舍人於中書事,皆得于檢後通書押,而給事中則但書錄黃而已。舒通道為給事中,複以為言;王文恭為相,時以白上。神宗曰:「造令與行令不同,職分宜別,給事中不當書草。」遂著為令,迄今以為定制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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