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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八七


  王伯庸名堯臣榜,韓魏公第二,趙康靖公第三。嘉祐末,魏公為相,康靖為參知政事,伯庸雖先罷去,而魏公與康靖同在政府,當時號為盛事。

  熙甯末,王荊公相,韓康公、王禹玉為參知政事,三人亦皆同年,仍在第甲連名,禹玉第一,康公第二,荊公第三。荊公再入,仍與康公並相,尤為難得。

  時陸子履作詩雲:「須信君王重儒術,一時同榜用三人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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