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石林燕語 | 上頁 下頁
四一


  前世常患加役流法太重,官有監驅之勞,而配隸者有道路奔亡困踣之患。蘇子容元豐中建議,請依古置圜土,取當流者治罪訖,髠首鉗足,晝夜居作,夜則置之圜土,滿三歲而後釋。

  未滿歲而遇赦者不原。既釋仍送本鄉,譏察出入;又三歲不犯,乃聽自如。崇甯中,蔡魯公始行之,人不以為善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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