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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石林燕語 | 上頁 下頁
二五


  濮議,廷臣既皆欲止稱皇伯,歐陽文忠力詆以為不然,因引《儀禮》及《五服敕》雲「為人後者,為其父母服」。則是雖出繼,而其本生猶稱父母也,是以漢宣帝、光武皆尊其父稱皇考。

  時未有難之者。惟司馬君實在諫院獨疏之,雲:「為人後而言父母,此因服立文;舍父母則無以為稱,非謂其得稱父母也。此殆政府欲欺罔天下之人,以為皆不識文理。

  若宣帝承昭帝之後,以孫繼祖則無嫌,故可尊其父為皇考,而不敢尊其祖為皇祖。光武起布衣,雖名中興,與創業同,使自立七廟猶不為過,況但止稱皇考。今上為仁宗子,而稱濮王為皇考,則置仁宗何地乎?」文忠得此,亦無以奪之。謂稱皇伯不然,君實雖辯之力,然無據依,亦終不能奪文忠也。

  [考異]:按兩制等議,謂禮律為父母報雲者,勢當然不可,雲為叔伯報也。趙大觀又引「去婦出母」為證,則當時論難非獨溫公,而此雲未有能難之者,惟司馬君實云云,非也。既雲文忠得此,亦無以奪之,又雲君實終不能奪文忠也,則二者孰是?況二公各持其論,終未嘗少屈乎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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