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莊廷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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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州莊廷鑨,目雙盲,不甚通曉古今。以史遷有左邱失明乃著《國語》之語,奮欲著書。其居鄰故閣部朱公國禎家,朱公嘗取國事及公卿志狀疏草,命胥鈔錄,凡數十帙,未成書而卒。廷鑨得之,則招致賓客,日夜編輯,為《明書》,書冗雜不足道也。廷鑨死,無子,家資可萬金。其父庸城流涕曰:「吾三子皆已析產,獨仲子死無後,吾哀其志,當先刻其書而後置嗣。」 遂梓行之,書凡百餘帙,頗有忌諱語。本前人詆斥之詞,未經刪削者。莊氏既巨富,浙人得其書,往往持而恐嚇之,得所欲以去。歸安令吳之榮者,以贓系獄,遇赦得出,有吏教之,買此書嚇莊氏。莊氏欲應之,或曰踵此而來,盡子之財不足以給,不如以一訟絕之。遂謝之榮,之榮告諸大吏,大吏右莊氏,不直之榮。 之榮入京訟,諸大臣轉奏,遂遣官至杭,執莊生之父及其兄廷鉞等,並列名於書者十八人,皆論死。其刻書、鬻書並知府、推官之不發覺者,亦坐之。發廷鑨之墓,焚其骨,籍沒其家產,所殺七十餘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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