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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童生


  懷宗令臣工保舉州縣正官,原限舉人生員,不及童生。宋今礎之普在垣中,保一童生。或問之,宋曰:「此人年老,不能服官,聊複塞責,以免連坐之累耳。」

  其人既經保舉,即於裡中具冠帶、張蓋、乘輿,其兒婦偶有小過,怒甚曰:「吾今己為官,當行官法。」集親族杖之,其婦當夜縊死。父母訟之官,未及訊質而童生亦斃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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