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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九(6)


  補遺

  羊產猴

  正月晦,上海馬橋居民益亥,畜牝羊,產一羊、一猴。

  前生殺人

  北橋鎮農民張甯,生一子,年已二十,忽發疹,醫藥罔效,臨危呼父,把臂為別,堅持父臂,齧去肉二寸許,睜目大罵曰:「我前生為汝所殺,今始得報,勿望久活也。」未幾,寧瘡口潰爛,脫落一臂,叫號月餘而死。

  黑霜

  四月二十一日,陝西隆德、莊浪二縣,天降黑霜,麥菜盡枯。

  日生珥

  五月初十日,日生珥。

  龜異

  唐進士子鏘,背溪而居,其僕早起,見一大龜,長尺許,眾小龜舁之登岸。僕趨捕之,小龜散走,因攜入。幼主俱數齡,以組系其頸,遊戲庭中。進士從外歸,見之驚詫,以為必神物也,亟釋其縛,放溪水中。忽有小龜無數,擁之行水面,後複有數千龜絡繹隨之,渡南岸去,俄頃不知所之。二子不數日俱暴亡,逾年,進士亦卒。

  修志

  上諭翰林諸臣修《一統志》,先命各省部院大臣修省志會匯繳。每府聘紳士諳典故者三四人,分任其事。我邑有錢生者,年已耄,夤緣充選,分輯人物志。大納賄賂,不問何人,悉得幸列,餘概削去之。合郡大嘩。裡人張處士彥之,抗直士也,貽書責之曰:「朝廷修省郡之志,所以紀山川,詳城郭,稽人才,核田疇,正賦稅,序時代,考廢興,其論斷是非,宜與史同,不可苟焉而已。郡志宜詳,會志宜簡。應詳而簡,有掛漏之虞;應簡而詳,有紕謬之患。我郡自古以來人才輩出,或以忠孝,或以節義,或以德業,或以文章,舍此而外,泛而及焉,濫觴及矣。明自高祖以迄嘉、隆二百餘年,止於五六十人;神廟以後不及百載,所錄百有餘人。濟濟賢才,何前少而後多與?至興朝以來,僅錄五人,略生平之行誼,視家業之盛衰。其它間收一二封翁,以充人數。若名卿巨儒、孝子義士,概不見錄。我郡才藪,止應如是耶?甚至前朝直臣許公譽卿,亦複見刪。刪許公,是刪東林矣;刪東林,是刪君子矣。雖蜉蝣撼柱,無足重輕,然援筆者自處何地與?夫會志一書,與志傳墓表,迥乎不同,取人宜高,持論宜公,不然則失之誣。費金錢而縻日月,乃顛倒錯亂,一至於此,餘竊不取焉。不揣鄙陋,敢附讜言以陳之。」後郡守見是文,自悔所舉非人,拒不復接。聞者快之。

  月食

  十一月十六日丁醜寅刻,交冬至,即於是刻月食。

  歲朝立春

  康熙二十四年乙丑,正月朔辛酉,辰刻立春,予寅降以來第二次也。

  水災

  自五月至七月,淮、揚、滁一帶,大雨如注,晝夜不息,水勢洶湧,四面成巨浸,田禾廬舍俱沒。百姓驚竄,有登塔頂餒死者,有浮至蘆蕩為毒蛇齧死者,有以長繩連系,一家數口同日並命者。慘狀種種不一。水退,禾盡稿。地方官繕疏上聞。

  不葬親

  宋羅鞏遊太學,有神祠甚靈,以前程禱之。一夕,夢告曰:「子已得罪於冥,可亟歸。」鞏言:「某生平無大過,願聞獲罪之由?」神曰:「子無他過,唯父母久不葬。」鞏曰:「某尚有兄。」神曰:「子為儒者,明知禮義,子兄碌碌,不足責也。」未幾卒。近有一二親族,累代未葬,餘每以此規之,默然不答。未知報應當何如?錄之以為世戒。

  白塔看潮

  秋仲,送兒輩至鹿城應試。相傳八月十八日,白塔看潮。至期,舟者步者,絡繹不絕。餘隨眾往觀,見遊人雜遝,舟子皆白衣蕩槳,迴旋水面,絕不睹所謂潮也。叩之父老,雲:「此地向無潮,土人借此以賽神耳。」因口占二絕雲:「八月潮頭一丈高,居人結隊競嬉敖。行過白塔重重路,那得江門半點濤。」「白衣黃□鬧江津,打鼓鳴鑼蕩槳頻。不向靈胥問消息,卻從村社賽邪神。」天下事有名無實,大率類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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