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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隍神


  城隍神,祀典無之,吳越有之,風俗水旱疾疫必禱焉。有唐幹元二年秋七月不雨,八月既望,縉雲縣令李陽冰躬禱於神,與神約曰:「五日不雨,將焚其廟。」及期而雨,合境告足,縣官與耆老群吏人自西谷遷廟於山巔,以答神休。此宋宣和中縉雲以陽冰篆書舊文重勒諸石,今尚存。歐陽公則雲當時天下皆有城隍神,而縣則少也。範文甫嘗問于程伊川,到官三日例謁廟。伊川曰:「正如社稷先聖,又如古先賢哲謁之。」

  又問城隍如何,曰:「城隍不與土地之神,社稷而已。」張南軒治桂林,毀淫祠,諸生日從遊雅歌堂,後見土地祠依城隈,令毀之,曰:「此祠不經甚矣。況自有城隍在。」問:「既有社,莫不須城隍否?」曰:「城隍亦為贅也。然載在祀典,今州郡惟社稷最正。」

  陸遊嘗記鎮江府城隍廟,謂自故時祠漢紀信為城隍神,莫知其所以始,因以為為善之報,亦正論也。又嘗雲唐以來郡縣皆祭城隍,今世尤謹,守令謁見,其儀在他神祠上;社稷雖尊,特以令式從事,至祈禳報賽,獨城隍而已。禮不必皆出於古,求之義而得,揆之心而安者,皆可舉也。元吳草廬亦嘗記江州城隍廟雲:「江右列郡,以漢潁陰侯灌嬰配食,或者以侯嘗定豫章諸郡而然也。」

  我朝洪武元年,詔封天下城隍神,在應天府者以帝,在開封、臨濠、太平府、和、滁二州者以王,在凡府州縣者以公以侯以伯。三年,詔定嶽鎮海瀆俱依山水本稱,城隍神亦皆改題本主,曰某處城隍之神。四年,特勑郡邑裡社各設無祀鬼神壇,以城隍神主祭,鑒察善惡。未幾,複降儀注,新官赴任,必先謁神與誓,期在陰陽表裡,以安下民。蓋凡祝祭之文,儀禮之詳,悉出上意。於是城隍神之重於天下,蔑以加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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