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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叔英禱雨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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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叔英字原采,天臺人。洪武戊寅知漢陽縣事,多惠政。有四月禱雨文三首,其詞曰: 維年月日,具位某官敢昭告于風雲雷雨之神、本府山川之神、本府城隍之神曰:天不施霈澤於茲土,殆三越月矣。斯土之民,實以官多役眾,大困於差徭,固有得雨而不暇耕者,況失雨而使之不得耕乎?固有已耕而不暇種者,況失雨而不得種乎?且今時將夏半矣,及今而雨,則秧未老者猶可種,已老者猶可再育;過此不雨,則秧既老者不可種,欲再育而時已失。夫種而不獲者有矣,孰有不種而獲者乎?民於此時,固有乏食已久而屢窘於饑餒者矣,況至秋而無獲,其何以為生乎?是則民命生死之機,實決於此。為官而祿食於是土者,視民失所而不能救,固為官者之恥也;為神而血食於是土者,視其民失所而不之救,豈非亦神之羞乎?借使神謂為縣令者徒有愛民之心而未有仁民之政,徒有憂民之志而未能去民之疾,或以是而警之,或以是而罰之,則斯民何罪而被此波及之禍乎?今叔英謹齋潔以告於神,如或者以縣令蒞事未久,終能蘇息是民而姑待之,姑恕之,則宜即賜之雨,以慰斯民之望;或者以縣令終無能為,或反有病於是民,則宜亟罰之,亟誅之,及其身足矣,不當使斯民亦蒙茲濫罰也。叔英今謹待罪於壇墠之次,自今日至於三日不雨,至四日則自減一食,至五日不雨,則減二食,六日不雨,則當絕食飲水,以俟神之顯戮,誠不忍見斯民失種致饑以死而獨生。惟神其鑒之,惟神其哀之。 某自今月二十二日禱雨於神,神於是日及夕即大降之雨,次日之晨以神之施惠未已,不敢自休,以褻靈貺,謹告於神,俟命於齋宿之所。至於今日,雨意有加未已。竊以即今惠澤既已厭足,不可有加。蓋雨三日為霖,過則為災,況今田麥尚有未收穫者,多雨則腐不可食,而禾田雨多則水溢而秧不可種,近種者亦浸蕩而不可活。過則為災,其實如此,神不可以不鑒而憫之。自今日以前之雨,神如果以憫斯民之病,從其縣令之請而降也,則乞神之大惠止於今日。今既告於神,宜還俟命於次,必待神之斂惠,天色霽朗,然後敢辭謝而退。如至明日雨複不止,是必神有罪于縣令也,亦不敢複謁於神矣,當自二十七日始如前日之誓,日減一食,如不得命,必至於絕食,以俟神之顯戮,惟神察之。 某於今月壬戌以天久不雨,斯民過時失種,必將致饑以死,故於其夕齋宿於神之壇次,翼日癸亥,用禱於神,神即日大賜之雨。甲子,某以神惠未已,不敢自休,以褻靈貺,故俟命於次。乙丑,以雨勢未已,又懼其過而為災,複禱於神,乞以斂惠,又即於其夕雲收天霽。通邑人民莫不歡喜,祈雨而雨,祈晴而晴,感應之速,捷于影響,顧我何修,而能致此。方其初欲禱雨於神也,或者以謂時將雨矣,何以禱為;及其既雨也,或者以謂雨自降耳,豈禱之能致。及乎雨勢未已,欲俟神之斂惠而後退也,或者以謂此梅月之雨,宜未即已,不可以俟。某皆不顧乎人言,而獨求乎神意,卒致感應若此,神之意豈不以某雖未有仁民之政,而已有愛民之心乎?雖未能去民之疾,而已有憂民之志乎?是則神之於此,非徒以勸某也,乃所以勸凡為民牧者,使以愛民為心,憂民為志,則可以交於神明也,豈徒為某一人之私哉!某之為是言,非敢誇功於人也,乃歸功於神耳;非敢求德於民也,乃歸德於神耳。夫神之功德若此,雖有犧牲,不足以為謝,惟當念神之功而益以勤民為職,體神之德而益以恤民為務,是乃所以為報也,是乃所以為謝也。若夫區區世俗菲禮,適足以為神之瀆耳,故不敢施於神。惟神其鑒之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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