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四朝聞見錄 | 上頁 下頁
普安


  上有所聞于張說,以質于秦檜。檜至,固要上以所言之人。上倉卒不敢以說語檜,度其無如普安郡王何,漫以語檜。

  檜銜之,未有間,會普安丁本生戚,遂嗾言者請上令普安解官持服(原注:或雲:說所言乃建康盜事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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