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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鍇取士


  高鍇為禮部侍郎,知貢舉,閱三歲,頗得才實。始,歲取四十人,才益少,詔減十人猶不能滿。此《新唐書》所載也。按《登科記》,開成元年,中書門下奏:「進士元額二十五人,請加至四十人。」奉敕依奏。是年及二年、三年,鍇在禮部,每舉所放,各四十人。至四年,始令每年放三十人為定,則《唐書》所雲誤矣。《摭言》載鍇第一榜裴思謙以仇士良關節取狀頭,錯庭譴之。思謙回顧厲聲曰:「明年打脊取狀頭。」第二年,鍇知舉,誡門下不得受書題。思謙自攜士良一緘入貢院,既而易紫衣趨至階下,白曰:「軍容有狀薦裴思謙秀才。」鍇接之,書中與求巍峨。借曰:「狀元已有人,此外可副軍容意旨。」思謙曰:「卑吏奉軍容處分:『裴秀才非狀元請侍郎不放。』」鍇俛首良久,曰:「然則略要見裴學士。」思謙曰:「卑吏便是也。」鍇不得已,遂從之。思謙及第後宿平康裡,賦詩雲:「銀釭斜背解明璫,小語低聲賀玉郎。從此不知蘭庸貴,夜來新惹桂枝香。」然則思謙亦疏俊不羈之士耳。鍇徇凶璫之意,以為舉首,史謂頗得才,實恐未盡然。先是,大和三年,鍇為考功員外郎,取士有不當,監察禦史姚中立奏停考功別頭試,六年,侍郎賈餗又奏複之,事見《選舉志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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