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容齋續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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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寬張安世
《漢史》有當書之事,本傳不載者。武帝時,兒寬有重罪系,按道侯韓說諫曰:「前吾丘壽王死,陛下至今恨之;今殺寬,後將複大恨矣!」上感其言,遂貰寬,複用之。宣帝時,張安世嘗不快上,所為不可上意。上欲誅之,趙充國以為安世本持橐簪筆事孝武帝數十年,見謂忠謹,宜全度之。安世用是得免。二事不書于寬及安世傳,而于劉向、充國傳中見之,豈非以二人之賢為諱之邪?韓說能以一言救賢臣於垂死,而不於說傳書之,以揚其善,為可惜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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