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容齋續筆 | 上頁 下頁 |
建除十二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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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除十二辰,《史》、《漢》曆書皆不載,《日者列傳》但有「建除家以為不吉」一句。惟《淮南鴻烈解·天文訓篇》雲:「寅為建,卯為除,辰為滿,已為平,主生;午為定,未為執,主陷;申為破,主衡;西為危,主構;戌為成,主少德;亥為收,主大德;子為開,主太歲;醜為閉,主太陰。」今《會元官曆》,每月逢建、平、破、收日,皆不用,以建為月陽,破為月對,平、收隨陰陽月遞互為魁罡也。《西陽雜沮·夢篇》雲:「《周禮》以日月星辰各占六夢,謂日有甲乙,月有建破。」今注無此語。《正義》曰:「按《堪輿》,黃帝問天老事雲『四月陽建於已,破于亥,陰建於未,破於癸,是為陽破陰,陰破陽。』」今不知何書所載,但又以十幹為破,未之前聞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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