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戒石銘


  「爾俸爾祿,民膏民脂,下民易虐,上天難欺。」太宗皇帝書此,以賜郡國,立於廳事之南,謂之《戒石銘》。

  按成都人景煥,有《野人閒話》一書,乾德三年所作,其首篇《頒令箴》,載蜀王孟昶為文頒諸邑雲:「朕念赤子,旰食宵衣。言之令長,撫養惠綏。政存三異,道在七絲。驅雞為理,留犢為規。寬猛得所,風俗可移。無令侵削,無使瘡痍。下民易虐,上天難欺。賦輿是切,軍國是資。朕之賞罰,固不逾時。爾俸爾祿,民膏民脂。為民父母,莫不仁慈。勉爾為戒,體朕深思。」凡二十四句。

  昶區區愛民之心,在五季諸僭偽之君為可稱也,但語言皆不工,唯經表出者,詞簡理盡,遂成王言,蓋詩家所謂奪胎換骨法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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