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容齋隨筆 | 上頁 下頁
漢法惡誕謾


  李廣以私忿殺霸陵尉,上書自陳謝罪。武帝報之曰:「報忿除害,朕之所圖于將軍也。若乃免冠徒跣,稽顙請罪,豈朕之指哉!」張敞殺絮舜,上書曰:「臣侍罪京兆,絮舜本臣素所厚吏,以臣有章劾當免,受記考事,謂臣『五日京兆』,背恩忘義。臣竊以舜無狀,枉法以誅之。臣賊殺不辜,鞫獄故不直,死無所恨。」宣帝引拜為刺史。漢世法令,最惡誕謾罔上。廣、敞雖妄殺人,一語陳情,則赦之不問,所以開臣下不敢為欺之路也。武帝待張湯非不厚,及問魯謁居事,謂其懷詐面欺,殺之不貸,真得禦臣之法。


學達書庫(xuoda.com)
上一頁 回目錄 回首頁 下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