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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嘉貞


  唐張嘉貞為並州長史、天兵軍使,明皇欲相之,而忘其名,詔中書侍郎韋抗曰:「朕嘗記其風操,今為北方大將,張姓而複名,卿為我思之。」抗曰:「非張齊丘乎?今為朔方節度使。」帝即使作詔以為相。夜閱大臣表疏,得嘉貞所獻,遂相之。議者謂明皇欲大用人,而鹵莽若是,非得嘉貞表疏,則語相齊丘矣。予考其事大為不然。按開元八年,嘉貞為相,而齊丘以天寶八載始為朔方節度,相去三十年,安得如上所雲者?又是時明皇臨禦未久,方厲精為治,不應置相而不審其名位,蓋鄭處誨所著《明皇雜錄》妄載其事,史家誤采之也。《資治通鑒》棄不取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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