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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昭順二帝


  漢昭帝年十四,能察霍光之忠,知燕王上書之許,誅桑弘羊、上官桀,後世稱其明。然和帝時,竇憲兄弟專權,太后臨朝,共圖殺害。帝陰知其謀,而與內外臣僚莫由親接,獨知中常侍鄭眾不事豪黨,遂與定議誅憲,時亦年十四,其剛決不下昭帝,但《范史》發明不出,故後世無稱焉。順帝時,梁商為大將軍輔政,商以小黃門曹節用事於中,遣于冀與交友,而宦官忌其寵,反欲害之。中常侍張逵、蘧政、楊定等,與左右連謀,共譖商及中常侍曹騰、孟賁,雲欲議廢立,請收商等按罪。帝曰:「大將軍父子我所親,騰、賁我所愛,必無是,但汝曹共妒之耳。」逵等知言不用,遂出矯詔收縛騰、賁。帝震怒,收逵等殺之,此事尤與昭帝相類。霍光忠於國,而為子禹覆其宗,梁商忠於國,而為子冀覆其宗,又相似。但順帝複以政付冀,其明非昭帝比,故不為人所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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