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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近於義


  「信近於義,言可複也。恭近於禮,遠恥辱也。因不失其親,亦可宗也。」程明道曰:「因恭信而不失其所以親,近於禮義,故亦可宗。」伊川曰:「因不失於相近,亦可尚也。」又曰:「因其近禮義而不失其親,亦可宗也。況於盡禮義者乎?」范純父曰:「君子所因者本,而立愛必自親始,親親必及人。故曰因不失其親。」呂與叔分為三事。謝顯道曰:「君師友三者,雖非天屬,亦可以親,舍此三者之外,吾恐不免於諂賤。惟親不失其所親,然後可為宗也。」楊中立曰:「信不失義,恭不悖禮,又因不失其親焉,是亦可宗也。」尹彥明曰:「因其近,雖未足以盡禮義之本,亦不失其所宗尚也。」予竊以謂義與禮之極,多至於不親,能至於不失其親,斯為可宗也。然未敢以為是。「可為宗」,館本作「為可宗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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