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容齋隨筆 | 上頁 下頁
漢輕族人


  爰盎陷晁錯,但雲:「方今計,獨有斬錯耳。」而景帝使丞相以下劾奏,遂至父母妻子同產無少長皆棄市。主父偃陷齊王于死,武帝欲勿誅,公孫丞相爭之,遂族偃。郭解客殺人,吏奏解無罪,公孫大夫議,遂族解。且偃、解兩人本不死,因議者之言,殺之足矣,何遽至族乎?漢之輕于用刑如此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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