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容齋四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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寺監主簿
自元豐官制行,九寺、五監各置主簿,專以掌鉤考簿書為職,它不得預。紹聖初,韓粹彥為光祿主簿,自言今輒預寺事,非先帝意也,請如元豐詔書。從之。如玉牒修書,主簿不預,見於王定國舊錄,予猶及見。紹興中,太府寺公狀文移,惟卿丞系銜,後來掌故之吏,昧於典章,遂一切與丞等。今百官庶府,背戾官制,非特此一事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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