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容齋四筆 | 上頁 下頁 |
文書誤一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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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書一字之誤,有絕系利害者,予親經其三焉,至今思之,猶為汗下。幹道二年冬,蒙恩召還,過三衢,郡守何德輔問奏對用幾劄,因出草稿示之,其一乞蠲減鄱陽歲貢誕節金千兩事,言此貢不知起於何時,或雲藝祖初下江南,郡庫適有金,守臣取以獻長春節,遂為故事。誤書「長春」為「萬春」,乃金主褒節名也。德輔讀之,指以相告,予悚然面發赤,亟改之。三年,以侍講講毛詩,作發題,引孔子於論語中說詩處雲:「不學詩,無以言。」誤書「言」為「立」,已寫進讀正本,經筵吏袁顯忠曰:「恐是言字。」予愧謝之。淳熙十三年在翰苑,作賜安南國曆日詔雲:「茲履夏正,載頒漢朔。」書「夏正」為「周正」,院吏以呈宰執,周益公見而摘其誤,吏還以告,蓋語順意同,一時不自覺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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