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容齋四筆 | 上頁 下頁 |
用兵為臣下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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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公奉使契丹,虜主言欲舉兵。公曰:「北朝與中國通好,則人主專其利,而臣下無所獲。若用兵則利歸臣下,而人主任其禍。故北朝羣臣爭勸舉兵者,此皆其自謀,非國計也。勝負未可知,就使其勝,所亡士馬,羣臣當之歟?抑人主當之歟?」是時,語錄傳于四方,蘇明允讀至此,曰:「此一段議論,古人有之否?」東坡年未十歲,在傍對曰:「記得嚴安上書雲:『今徇南夷,朝夜郎,略薉州,建城邑,深入匈奴,燔其龍城,議者美之,此人臣之利,非天下之長策也。』正是此意。」明允以為然。予又記魏太武時,南邊諸將表稱宋人大嚴,將入寇,請先其未發逆擊之。魏公卿皆以為當。崔伯深曰:「朝廷羣臣及西北守將,從陛下征伐,西平赫連,北破蠕蠕,多獲美女珍寶。南邊諸將聞而慕之,亦欲南鈔以取資財。皆營私計,為國生事,不可從也。」魏主乃止。其論亦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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