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容齋三筆 | 上頁 下頁 |
官會折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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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會子之作,始於紹興三十年,錢端禮為戶部侍郎,委徽州創樣撩造紙五十萬,邊幅皆不剪裁。初以分數給朝士俸,而於市肆要鬧處置五場,輦見錢收換,每一千別輸錢十,以為吏卒用。商賈入納,外郡綱運,悉同見錢。無欠數陪償及腳乘之費,公私便之。既而印造益多,而實錢浸少,至於十而損一,未及十年,不勝其弊。壽皇念其弗便,出內庫銀二百萬兩售於市,以錢易楮焚棄之,僅解一時之急,時幹道三年也。淳熙十二年,邁自婺召還,見臨安人揭小帖,以七百五十錢兌一楮,因入對言之,喜其複行。天語雲:「此事惟卿知之,朕以會子之故,幾乎十年睡不著。」然是後曩弊又生,且偽造者所在有之。及其敗獲,又未嘗正治其誅,故行用愈輕。迨慶元乙卯,多換六百二十,朝廷以為憂,詔江、浙諸道必以七百七十錢買楮幣一道。此意固善,而不深思,用錢易紙,非有微利,誰肯為之?因記崇寧四年有旨,在京市戶市商人交子,凡一千許損至九百五十,外路九百七十,得貿鬻如法,毋得輒損,願增價者聽。蓋有所贏縮,則可通行,此理固易曉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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