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容齋三筆 | 上頁 下頁
家諱中字


  士大夫除官,於官稱及州府曹局名犯家諱者聽回避,此常行之法也。李燾仁甫之父名中,當贈中奉大夫,仁甫請於朝,謂當告家廟,與自身不同,乞用元豐以前官制,贈光祿卿。丞相頗欲許之。予在西垣聞其說,為諸公言,今一變成式,則他日贈中大夫,必為秘書監,贈太中大夫,必為諫議矣,決不可行。遂止。李願為江東提刑,以父名中,所部遂呼為通議,蓋近世率妄稱太中也。李自稱只以本秩曰朝散。黃通老資政之子為臨安通判,府中亦稱為通議,而受之自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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