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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中文書


  韓魏公為相,密與仁宗議定立嗣,公曰:「事若行,不可中止,陛下斷自不疑。乞內中批出。」帝意不欲宮人知,曰:「只中書行足矣。」淳熙十四年十月二十二日,壽皇聖帝自德壽持喪還宮,二十五日有旨召對,與吏部尚書蕭燧同引。中使先諭旨曰:「教內翰留身。」既對,乃旋于東華門內行廊下夾一素幄禦榻後出一紙,錄唐貞觀中太子承幹監國事以相示。蕭先退,上與邁言,欲令皇太子參決萬幾,使條具合行事宜。仍戒雲:「進入文字須是密。」邁奏言:「當親自書寫實封,詣通進司。」上曰:「也只剪開,不如分付近上一個內臣。」邁又言:「臣無由可與內臣相聞知,惟禦藥是學士院承受文字,尋常只是公家文書傳達,今則不可,欲俟檢索典故了日,卻再乞對面納。」上曰:「極好。」於是七日間三得從容。乃知禁廷機事,深畏漏泄如此。其詳見於所記見聞事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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