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議誅忠孝軍之為劫者


  自敵人攻城,晝夜相持幾月余,軍士皆喜戰,而忠孝軍尤致死力。宣差鎮撫軍民都彈壓移失剌嘗奉密旨,忠孝軍罪應死者當具奏。俄城中有巨劫七八人,屠人之家而奪其食。事覺連系,有忠孝軍提控都統二人,移失剌以聞。上欲曲宥之,其帥王山兒奏曰:「法,天下之公共,非人君所得以私,況謀故劫殺,罪在不赦。國家畜養若輩,用在一日,身死鋒鏑,理固其宜。豈可以一軍之私,而傷天下之公乎?雖陛下自以為恩,臣愚以為過矣。」

  因泣下固請,乃命誅之。是月,四城將士戰歿者,總帥一、元帥三、都尉二,總領提控以下不可勝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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