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詔答恒山公仙請誅魏璠


  乙卯,詔答恒山公仙曰:「得卿奏章,以魏璠專擅、間諜君臣,請誅之以厲其餘。朕非曲宥此人,但以罪在赦前,赦不可失信。然朕遷蔡時,棄之睢陽,無複錄用矣。」

  初,璠被命與其侄昌哥領忠孝軍數人,夜沖敵營,征仙入援。璠至西山,適仙與敵戰,大敗軍潰。璠矯制招集散亡至數千,仙聞惡之。及與語,璠正色厲辭,責仙不赴君父之難。仙初不為動,參議王佐、轉運使石玠等怒之深,日夕交構,以謂璠請行時,密計不濟則刺殺之。仙乃忌璠等,拘於空谷中,日給麥仁數升,隆冬雪飛,凍餒殊甚。仙聞官努為變,謂上已亡,屢欲殺璠。睢陽路通,乃從歸。

  璠見上具道仙短。尋仙亦遣人奏璠罪。上雖嘉璠忠,而重違仙請,乃留璠以本官充歸德府元帥府經歷官,複以此詔答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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