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鬧幾場罵不休


  景泰間,朝廷銳意修《續綱目》,督促翰院,因各薦外臣相知者入纂。時丁參議理與宋尚寶懷,因爭一事,尚氣失色,忿詈於館中。時有一詩雲:「參議丁公性太剛,宋卿淩慢亦難當;亂將毒手拋青史,故發傖言汙玉堂。同輩有情難勸解,外郎無禮使傳揚;不知班馬韓歐輩,曾為修書鬧幾場。」

  又吾友編修金美之未仕時,為外家張氏作志,謹依金石之例,不書婦姓。婦家乃俗夫也,意編修為輕己而背言詆之。其友張教諭子興,口占長短句嘲曰:「張翁墓誌,金生執筆,不書婦氏,婦家稱屈。金生自謂能文字,才動筆時便忍氣。韓退之、柳柳州、蘇東坡、歐陽修,當時墓誌做多少?畢竟門前罵不休。」

  右二事雖一時戲言,大抵修書必須日久,而用人必得實學,庶使事不錯而文精也。苟拘以官法,執筆者非人,書必無成也。聞當時亦徒為一番耳。又無位之人,不當輕與人作文,徒為人嫌,美之後貴,求文者動以數金而未得,人不惡之,是可占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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