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七修類稿 | 上頁 下頁
李林甫


  予女翁曹和钅享飲于陸允誠家,主人割雞將烹,而雞背宛然"李林甫"三字,客皆驚而不食,事動杭城。後予聞而謂客曰:「千年之後,林甫尚為冥報事耶?」客曰:「《癸辛雜誌》所載耕牛批背之事,亦豈為妄耶?正三世為牛七世娼之意也。洪武間,吳山雷震蜈蚣,背書'白起',亦此之類歟?」眾皆右之。

  予因言《劉公嘉話》中有畫工解奉先私資入己,反誓曰:「若爾,當為牛報。」後果為人家一犢,背有白文"解奉先"三字。似此亦有之也,但此雞不應如此之遠。事乃偶然,當置之不言也。


學達書庫(xuoda.com)
上一頁 回目錄 回首頁 下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