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徽欽被擄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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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徽、欽北擄事蹟,刊本則有《宣和遺事》,抄本則有《竊憤錄》,二書較之,大事皆同。惟虜人侮慢之辭,醜汙之事,則《竊憤》有之也。至於彼地之險,彼國之事,風俗之異,時序之乖,則《宣和》較錄為少矣。二書皆無著書之名,且《遺事》雖以宣和為名,而上集乃北宋之事,下集則被擄之事,首起如小說、院本之流,是蓋當時之人著者也。《錄》則竊《遺事》之下集造飾,其所多之事,必宣、政間遭辱之徒,以發其胸中不逞之氣而為之,是不足觀也。觀其年月地方死生大事俱同,惟多造飾之言可知矣。 故《齊東野語》辨《南燼紀聞》之事為無有。予意《竊憤》或即《紀聞》,後人讀之而憤之,故易此名也。觀周草窗曆辨之言,阿計替之事,似與相同,故予特揭宋家大事錄于左方,使人瞬目可知其概,餘不必觀也。 靖康元年丙午二月初二日,金人圍汴城。三月初三日,金人北去。十一月十九日,粘罕元帥再圍京城。二十五日,京城陷,金人入城。二十六日,粘罕遣使入城,求兩宮幸虜營,議和割地事。二年正月十一日,粘罕遣使入城,請帝車駕詣軍前議事。二月十一日,車駕出城,幸虜營。十七日,帝還宮。三月初三日,再幸虜營。次早,帝見太上皇亦至虜。初四日至十五,族後妃諸王陸續到營。十六日,粘罕令以青袍易帝服,以常人女服易二後服,侍衛番奴以男女呼帝。十七日,金以張邦昌為帝,國號大楚。十八日,上皇及帝二後乘馬北行。二十一日,次黃河岸。二十二日,入衛州。二十三日,入懷州。二十四日,至信安縣。二十六日,至徐州。二十七日,至泉鎮。四月一日,過真定府。五月二十一日,到燕京,見金主。六月二日,朱後死。十三日,至安肅聽候。六月末,移居雲州。紹興二年,鄭後崩,二帝移居五國城。 紹興四年,金主死,孫完顏亶即位。五年,移居西均從州。六年,上皇崩於均州。是年,又移少帝往源昌州。八年,金人偽齊劉豫召少帝於源昌。本年十月九日,少帝複至燕京,與契丹耶律延禧同拘管鳩翼府。十三年,賜帝居燕京之寺。十八年,岐王完顏亮殺金主並後,自即位。紹興十五年,徙少帝出城東田玉觀。二十年,複徙少帝入城,囚于左院。二十二年春,帝崩,乃為虜奴射死馬足之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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