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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兒


  台州臨海縣有陳某者,繼娶林氏,性頗妒,忽前室夢曰:「春奴有娠必男,若不舉,將不利於四兒。」春奴蓋前室之媵,而四兒則林所出也,既產果男,林意淹死之。未逾月,四兒左目得奇疾,日就臃腫,下蔽其面,即莊生所謂贅疣也。

  一日,前室之兄過問兒疾,林語其夢,兄曰:「恐兒之為祟也。」試發土觀之,葬且五閱月,肌色如生時,一礫掩其目,遂去礫而改瘞之;又修浮屠法以禳之,後四兒竟以此疾殤。眾以為果報也,有老儒南郭子,著文以喻妒忌者。

  四兒豈能為祟,前室又豈能伸於冥漠哉?蓋聲和形和而氣和,則天地之和至;聲沴形沴而氣沴,則天地之沴至矣,天地之沴且至,佞佛何益?蓋婦人之忌者,其聲形與氣靡有不沴者矣,天地之沴 枹應響答如此,不亦可畏哉!近世名公大賢多是之,予以為非兒之為祟是也。而曰天地之沴枹應響答如此可畏,是亦有報應也。夫天地之大,報答如此之速,則負冤一念者,寧又無所報耶?一礫之掩,正在兒目,又非其證耶?非也,林氏之夢,《周禮》所謂根於因想,意春奴之娠或男,必不利於四兒,由其有此心也,遂有此夢。

  不然,前室自宜愛護春奴,安反報夢于林耶?報于林亦宜愛護四兒矣,豈有神於彼而不神於此耶?初生之孩,有何知覺,特因一礫,遂果以為祟也?是知礫之掩目也,目之贅疣也,屍不朽而兒竟死也,皆世之所有偶相值耳。或欲警諸妒者,不若必言其報,庶幾愚民反有所信而戒也,否則不必言。故曰:聖人不語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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