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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錢元俗


  風俗溺人,難於變也,尚矣。胡元亂華,我國家一洗其弊,宜盡革之。

  然予嘗觀紀元諸事之書,多有同於今時者,略述一二,以見因襲之風難變也,如設酒則每桌五果、五按、五蔬菜湯食,非五則七,酒行無算;另置酒桌於兩楹之間,排列壺盞馬盂;及把盞,尊卑行跪禮,但元進爵之時,多一半跪耳,此酒之事事同也。如取錢之言,初見官府曰拜見錢,白手取人曰撒花錢,逢節送禮曰追節錢,管一事而索錢曰常例錢,迎送諸事曰人情錢,覓得錢多曰得手,但公事錢多因論訴而命名,則與今不同也。

  又如全真教、白蓮教、回回教、尼姑教,亦元時之所尚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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