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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修類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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淡菜
杭人食蚌肉,謂之食淡菜。予嘗思之,命名不通,如以淡為啖固通,而菜字義亦不通。
又嘗見《昌黎集》載:孔戣為華州刺史,奏罷明州歲貢淡菜。亦是此淡字,竟不能通。後見廣人雲:南海取珠者名曰蜑戶。蓋以蚌肉乃取珠人所常食者耳,賤之如菜也,其義始通。
後讀《輟耕錄》,益知久有烏蜑戶,則孔奏之字亦訛書者;予若改為啖食之啖,則又為改金銀車者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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