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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顏鬼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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怪誕之事多矣,有不可以理格者,孔子所以不言。今可窮者,試言其一、二事。予舊讀鄭畋事,以為傳記怪誕之言,不足信也;及見顏畿之事,意其正史所書,耳目所屬,去當時不遠,亦豈妄言哉?因格其理,將以質之人人。適府頒邵二泉先生學史到學,檢有顏氏之條,斷義與愚見同也。因錄其事與邵說並區區之見於左: 唐鄭畋之父亞,未達時,旅遊諸處,留妻與婢在一觀中。將產,忽聞空中語曰:「汝出觀外,毋汙吾清境;不然,殺汝也。」妻曰:「婦人無歸,望聖者憫念。」及五鼓分,娠乃殞。道眾乃殯於牆外。亞歸,以酒酹之,夜夢妻曰:「餘命未盡,為神殺也。北去十裡有寺,一僧可五十,能活之,當再三哀祈。」亞不以為信。次夕又如此。於是趨寺,果見此僧,初見亦喜,亞告之。初不顧曰:「我凡人,豈知幽冥事乎?」亞懇再三,僧怒擊之,甘辱不去。久之,僧乃許曰:「待吾入定尋訪之。」夜半,起謂亞曰:「事諧矣。天曙先歸,吾當送來。」歸三鼓,聞戶外人語,即引妻來曰:「身已壞,此即魂耳,善相保。」囑之而去。其妻宛如生平,但惡明處。數年,妻乃別去,曰:「數盡矣。」故世傳畋為鬼生。 顏含兄畿,咸寧中得疾,就醫自療,遂死於醫家。家屬迎喪,旐每繞樹而不可解,引喪者顛僕,稱畿言曰:「我壽命未死,但服藥太多,傷我五臟耳;今當復活,慎無葬也。」其父祝之曰:「若爾有命複生,豈非骨肉所願,不爾葬也。」旐乃解。及還,其婦夢之,其母及家人又夢之,含乃曰:「非常之事,古則有之。」乃發棺,果有生驗;然氣息甚微,飲哺將護累月,猶不能語,飲食所須,托之以夢;含乃絕棄人事,躬親侍養,足不出戶者十有三年。 邵子曰:「人死而復蘇者有之。」畿蘇矣,能夢而不能言,久之複死,何也?魂魄合而為人,離散則死。若畿者,殆陰複而陽不復歟?不然,則其周旋不舍者何物也邪?是則顏畿既為陰複,而鄭妻之複,豈非其陽魂邪?其所以惡明者,猶在陰類故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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