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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朝內官專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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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官專權,自古為然。本朝宣德前無也。正統間王振,天順間曹吉祥,成化間汪直,弘治間李廣,正德間劉瑾,然年久害大,惟王振也。蓋英廟幼沖,即已擅柄,第為張太后所制,盛極,致有土木之變,車駕蒙塵,天下騷動,此固國家之大數,亦振之釀成而勢移人主故也。曹、李雖權傾一時,九卿執政者尚未俯首,但敢怒不敢言耳。 而汪直一時公卿多為屈膝,故有「都憲叩頭如搗蒜,侍郎扯腿似燒蔥」之誚,致人之死尚寡焉。劉瑾則又假公成私,查錢糧,完勘合,動輒抄拿,而又訪察羅織文臣,往往罰米枷號,有錢則生,無錢則死矣。內官一差,即要萬兩謝恩,上下交征也。 一日朝罷,見禦道上一紙,取視,乃假名檄文,欲誅謹者。瑾即下殿入班,分五品以下,午門外跪問。天暑,死者數十人,餘又下獄。後王振死于土木,汪直下獄死,李自服毒死,曹、劉俱謀逆死。後之人當為之戒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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