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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革


  明吳元年,置翰林院,以陶安為學士,於是設承旨學士、侍講、倚讀學士、直學士等官。洪武九年,定品級。十八年革承旨直學士、待制、應奉之名。未登極之前,乙巳歲,立國子學,以許存仁為博士。四年,升學為四品,始設祭酒,即拜存仁為之。存仁名元,金華謙之子也。洪武九年,以諾行中書省之設,本於權宜之制,中外稱失尊,朝廷詔丞相等更名,遂置承宣佈政司。

  是年俾內外職九年為滿,三年錄行事之實,考績於京。國初各處社稷等壇,原定行禮以守禦武臣為初獻,文臣為亞獻。十四年,命以文臣通行。國初期年之服,俱要守制,後吏部奏言:祖父母伯叔兄弟,俱有期年;若欲守制,或一人連遭數喪,道路隔遠,則居官日少矣,除父母承重外,俱革之。

  國初宗人府初名宗正院,以親王一人掌其譜系;後成祖革去,以勳戚領之。今或一經歷,國初諸王皆有護衛,地方有變,即統兵以禦;又得開閣延賢,亦成祖革之,國初一歲一朝覲,至二十九年方定以三年為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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