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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高陽之無行


  李高陽當國時,勢焰煊赫,有往謁者,向不答拜。當李未達時,以無行稱,與徐、潘諸人,有四公子之目。既任軍機,猶不改舊習。其表侄婦某氏,有殊色,李悅之,因占為己有,使居媵侍行。某氏族人恥之,呈控於都察院。方控詞之未入也,李已先偵知之。一夕,忽命趨往拜某侍禦。某侍禦于李為同鄉,素未一通謁,閱刺大訝之,姑延入。既坐,李謂侍禦曰:「不日將有某氏族人控我,屆時煩君將全案送我宅中也。」

  侍禦莫名其旨,唯唯而已,李遂起身去。越日呈詞上,果派侍禦裁判此案。侍禦受李旨,為之極力洗刷。獄既結,得朝旨,侍禦已簡為某省布政司,蓋李之所以報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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