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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四七


  歐陽文忠公為滑州通判,有秘書丞孫琳者簽書判官事,自言頃被差與崇儀副使郭諮均肥鄉縣稅,嘗創為千步方田法,公私皆利,簡當易行。

  未幾,召入為諫官,會朝廷方議均稅,因薦琳諮使試其法,詔從其請。起自蔡州一縣,以方田法均稅事,方施行而議者多不言便,遂罷。

  後秉政適複有旨置均稅司,命官分均陝西、河北稅。命下,兩路騷然,民爭斫伐桑棗逃匿,又群訴于三司者至數千人。公複上疏請罷之,且言:「均稅一事本是臣先建言,聞今事有不便,臣固不敢緘默也。」事亦尋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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