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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〇


  本朝封爵徒為虛名,戶累數萬。雖號實封者,亦初無其實,故有司亦不甚以為輕重。若非自請,則文臣例封文安,武臣例封武功,宗室例封天水,名號重複不可稽考。

  予以為雖異于古之裂地而封者,然馭貴之意則均也。謂宜略依古制,非有功不封,已封之縣不再以封,則庶幾其稍重矣。

  故事,文臣官至卿監官、武臣官至橫行,而勳加至上柱國乃加封邑。其後罷勳官,而寄祿才至奉直大夫、橫行以上,便加封邑,則宜其眾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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