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卻掃編 | 上頁 下頁
三六


  元豐官制:侍從官給事中以上乃服金帶,中書舍人以下皂帶、佩魚,與庶官等。大觀間,始詔中書舍人、諫議大夫、待制皆許服紅鞓犀帶、佩魚。

  建炎間,複置權六曹侍郎,亦如之。


學達書庫(xuoda.com)
上一頁 回目錄 回首頁 下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