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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季謙改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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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季謙愈,初為鄂州邑尉,常獲劫盜。訊之,則昔年有某郡倅者,江行遇盜,殺之。其妻有色,盜脅之曰:「汝能從我乎?」妻曰:「汝能從我,則我亦從汝,否則殺我。」盜問故,曰:「吾事夫若干年,今至此已矣,無可言者。僅有一兒才數月,吾欲浮之江中,幸而有育之者,庶其有遺種,吾然後從汝無悔。」盜許之,乃以黑漆團合盛此兒,藉以文褓,且置銀二片其旁,使隨流去。如是十餘年。 一日,盜至鄂,艤舟。挾其家至某寺設供。至一僧房,庋間黑合在焉,妻一見識之,驚絕幾倒。因曰:「吾疾作,姑小憩于此,毋撓我。」乘間密問僧:「何從得此合?」僧言:「某年月日得于水濱,有嬰兒及白金在焉。吾收育之,為求乳食。今在此,年長矣。」呼視之,酷肖其父。乃為僧言始末,且言:「在某所,能為我聞之有司,密捕之可以為功受賞,吾冤亦釋矣。」僧為報尉,一掩獲之,遂取其子以歸。季謙用是改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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