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蘇大璋


  三山蘇大璋顒之,治《易》有聲。戊午鄉舉,夢為第十一人,數為人言之,以為必如夢告。既試,將揭榜,同經人訴於郡,謂其自許之確如此,必將與試官有成約,萬一果然,乞究治之。及申號至第十一名,果《易》也。帥攜此狀入院,遍示考官,謂:「設如此言,諸公將何以自解?不若以待補首卷易之。」眾皆以為然。既拆號,則自待補為正解者,大璋也;由正解而易為待補者,乃投牒之人也。次年,蘇遂冠南宮。此與王俊民事相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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