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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夏


  林複字端陽,括蒼人。學問材具,皆有過人者,特險隘忍酷,略不容物。紹熙中,為臨安推官。有告監文思院常良孫贓墨事,朝廷下之臨安獄,久不得其情。上意謂京尹左右之,尹不自安。複乃挺身白尹,乞任其事。訖就煆煉成罪,當流海外,因寓客舶以往。中途遇盜,無以應其求。盜取常手足釘著兩船舷,船開,分其屍為二焉。林竟以勞改官,不數年為郎,出知惠州。

  時,常有姻家當得郡,憤其冤,欲報之,遂力請繼其後,林弗知也。既知惠,適有訴林在郡日,以鴆殺人,具有其實。禦使徐安國亦按其家,有僭擬等物。於是有旨令大理丞陳樸追逮,隨所至置獄鞫問。及至潮陽,遇諸道間。搜其行李,得朱椅、黃帷等物,蓋林好祠醮所用者,乃就鞫於僧寺中。林知必不免,願一見家人訣別。既入室,亟探囊中藥,投酒中飲之。有頃,流血滿地,家人號泣,使者入視,則仰藥死矣,因具以覆命。然其所服,乃草鳥末及他一草藥耳。至三日,乃蘇,即亡命入廣,其家以空柩歸葬。

  始就逮時,僮僕鳥散,行囊旁午道中。大姓潘氏者,為收斂歸之,了無所失。其家與之音問相聞者累年,至嘉定末始絕,竟佚其罰雲。

  此陳造周士所記,得之括醫吳嗣英,甚詳。

  《夷堅志》亦為所罔,以為真死,殊可笑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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