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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師志盜


  五則京師雖輦轂之下,而盜風最盛。然盜亦有道,茲就所聞見者匯記之。西河沿西頭有一民家,僅寡婦孤女二人,其先亦小負販也,微有蓄積。女將嫁,母罄所有備嫁資,為賊所偵,一夜逾垣入將撬門矣。母聞之,呼女曰:「外間有響動,莫非爾舅舅又來乎?爾舅舅以為我有旨蓄,不知我寡婦孤兒之苦也。

  今既來,不可使其空過,爾將嫁衣擲一件與之,免我母子受驚也。」女如言,取新衣一襲裹而擲窗外,曰:「請舅舅以之質錢為賭本可也,我母子尚乞爾照應,勿迫我是幸。」賊不言,持衣去。越日,又聞逾垣聲,母複呼女曰:「爾舅舅其以我為魚肉耶,何不諒乃耳!」因啜泣。賊在窗外曰:「非敢再擾,來還帳也。前日吾等不知冒犯,甚歉然。今物在是,我去矣。」

  言畢而逝。天明視階下一紙裹,即所贈嫁衣,確由質庫出者。

  外一小紅封,簽書花儀二兩,下不署名。母女得之意外,喜可知也。 南橫街堂子胡同有住屋一所,頗軒敞,且有亭矗出簷際,可以遠眺,惟後牆外即南下窪,居此者時遭鼠竊,遂久無人居。

  有王姓部曹者,家甚貧,貪其值廉,賃居之。一年夏間,獨坐棚下納涼,夜已深,尚未寢,忽見屋上火光一閃,如火刀擊火石狀,繼而忽聞屋上人語曰:「火絨無矣。」俯視下有人,以為必更夫或禦者庖人之類,遂悄聲曰:「朋友,賞一火抽袋煙。」

  王即以紙拈燃火遞之。賊見王問曰:「爾家主人寢乎?」王曰:「我即主人也。」賊大驚曰:「小人該死。」王曰:「無傷也,夜深不能寐,得君夜談甚佳。」因自述宦況,並所以賃居之故。賊曰:「王老爺如此清苦,我輩斷不敢擾,請放心可也。」王稱謝,且曰:「君知之,君之儕輩未必皆知,設若光顧,無以敬,奈何?」賊曰:「我所居即去此不遠,凡南路朋友皆在此一方,我明日見之當遍告。」王又謝曰:「無以為敬,票十千,一茶可乎?」賊再三讓,不敢受。王曰:「為數本微,不過與君發利市耳。」賊乃受,道謝而去。自是王宅雖夜不閉門,亦不竊之者,人皆笑王有賊友焉。

  光緒改元,予入都應順天試,秋闈報罷,遂館於光稷甫侍禦家,以待再試。時正季冬,予臥室為廳事之東廂。一夜,忽聞更夫與人語,但聞「不白借」三字,又聞答以「曉得」二字,以為渠與同輩語耳。將黎明,忽聞院中有物墮地聲甚巨,亦不知何物。曉起,主人謂予曰:「今日請爾啖賊贓。」余問故,主人曰:「昨夜有賊屋上過,更夫喝之,賊曰借道者,更夫曰不白借。至天明,遂以此物為借道費耳。」視之,玉田鹽肉一肘,重十餘斤。予乃恍然于所聞之語,乃更夫與賊語也,相與大笑。烹其肘,合宅遍享之。

  京師有一種力役,名曰掮肩。凡人家移居或小家送嫁妝,皆若輩任之。一橫擔長不過尺余,擔於肩頸之中,以方桌架其上,桌上陳設各物皆如故。彼能以一肩之力,絲毫不致撞跌,雖貴重之物置其上,皆不致遺失,亦北方一絕技也。由此達彼,雖經若干繁盛之區,流棍竊賊之徒,望即卻步,匪特不竊,且助其憩息而上下焉。予嘗問其故,肩者曰:「此物一上吾肩,若有失,吾輩力豈能償,若輩知竊物必害我遭官刑,故不竊,雖放膽置道旁,不懼也。」予由南橫街移居青廠曾用一次,果如所言,此則外省所萬萬不能者。

  左文襄初次入覲時,寓善化會館。忽一日,黃馬褂被竊,笥中朝珠及冬裘無數,且有銀數百兩,皆無恙。文襄大驚,乞步軍統領緝之。統領曰:「此衣既不能衣,又不能質錢,竊之何為?」此必爾曾大言,故若輩顯其手段耳。不必緝捕,自當送還也。」不數日文襄出門歸,見榻上置一袱,黃馬褂在焉。

  文襄舌橋不能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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