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垂肩冠
皇祐初,詔婦人所服冠,高毋得過七寸,廣毋得逾一尺,梳毋得逾尺,以角為之。先是,宮中尚白角冠,人爭效之,號「內樣冠」,名曰「垂肩」、「等肩」,至有長三尺者,登車簷皆側首而入。梳長亦逾尺。議者以為服妖,乃禁止之。
輝自孩提,見婦女裝束數歲即一變,況乎數十百年前,樣制自應不同。如高冠長梳,猶及見之。當時名「大梳裹」,非盛禮不用。若施於今日,未必不誇為新奇,但非時所尚而不售。大抵前輩治器物、蓋屋宇,皆務高大,後漸從狹小,首飾亦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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